請問一下老師這個怎么算?
1利潤總額=4000+80-2600-770-480-50=180
2.廣告費扣除限額4000*0.15=600,調增650-600=50
接待費費扣除限額4000*0.005=20>25*0.6=15,調增25-15=10
公益捐贈扣除限額180*0.12=21.6,調增30-21.6=8.4
稅收滯納金,調增6
工會經費扣除限額200*0.02=4,調增5-4=1
福利費扣除限額200*0.14=28,調增31-28=3
教育經費扣除限額200*0.08=16>7,不用調整
3應納稅所得額=180+50+10+8.4+6+1+3=258.4
4.應交所得稅=258.4*0.25=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