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損失準備金是針對貸款資產計提的準備金,對于典當行而言發(fā)生計提貸款損失準備業(yè)務時,應計入銷售費用等科目核算,相關賬務處理是什么?
典當行貸款損失準備金的會計分錄
某建設銀行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應提取貸款損失準備的貸款余額為100億元,貸款損失準備余額為一億元。2001年1—6月,該行核銷呆賬3000萬元。6月30日,該行應計提損失準備的貸款余額為120億元。6—12月收回已核銷呆賬1000萬元,2001年12月31日該行的應計提損失準備的貸款余額為110億元。
則6月30日該行應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為:120×1%-(1-0.3)=0.5(億元)
會計分錄為:
借:銷售費用 50000000
貸:貸款損失準備 50000000
12月31日該行應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為:1.1×1%-(1+0.2)=-0.1(億元)
會計分錄為:
借:貸款損失準備 10000000
貸:銷售費用 10000000
什么是貸款損失準備?
貸款損失準備是本科目核算銀行按照規(guī)定提取的貸款損失減值準備。銀行不承擔風險的受托貸款等不計提貸款損失準備。本科目應按照單項貸款損失準備和組合貸款損失準備等分別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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