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個稅匯算清繳將于2021年6月30日結束,還未進行個稅匯繳的小伙伴們要抓緊時間了。對比起上一年來說,今年的個稅匯繳是存在一定的變化的,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2020年度個稅匯算清繳新變化
1.建立“首違不罰”制度
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時,如果因為非主觀故意的原因,提交的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年度匯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納稅人主動或經稅務機關提醒后及時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
2.對納稅人2019年度匯算補稅和2020年度匯算退稅進行關聯
申請2020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如存在應當辦理2019年度匯算補稅但未情況的,需在辦理2019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情況情況的,需在辦理2019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情況后,再依法申請辦理2020年度匯算退稅。
3.有針對性地增加和優(yōu)化了申報過程中的提示提醒
重復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的納稅人,提醒其更正經營所得申報,在綜合所得中依法準確享受扣除。
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關閉了“刪除”功能防止誤刪已有的年度扣繳記錄。
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設定了可撤銷次數的上限,撤銷退稅申請的次數超過一定數量將自動取消納稅人網絡撤銷權限。
不太清楚年收入、已繳稅額,該怎么辦?
1.要求扣繳單位提供
2.登錄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查詢本人2020年度的收入和納稅申報記錄。
3.年度匯算開始后,稅務機關將通過網上稅務局,根據一定規(guī)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如果納稅人對預填的收入、已預繳稅款等結果沒有異議,系統(tǒng)就會自動計算出應補或應退稅款。
注意:
請及時核對收入信息、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銀行卡信息等,如果納稅人修改本人相關基礎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稅收優(yōu)惠,還應按規(guī)定一并填報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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