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經紀人的業(yè)務特點有以下內容:
1、一種個體經紀業(yè)務操作者,不同于傭金經紀人,不屬于任何一個會員單位,不是誰的出市代表;
2、不似于股票市場上的散客,有時搞點兼職場外經紀活動;
3、已成為專職經紀人,并且獨立地擁有交易所的會員席位;
4、接受那些在交易所沒有取得會員席位的公司企業(yè)和個人的委托,為其在交易所場內買賣商品;
5、接受由傭金經紀人轉來的、來不及處理的經紀業(yè)務,而由傭金經紀人所在的公司向其支付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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