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房租減免會計分錄為:
1、疫情期間,減免房租且收到對應發(fā)票時:
借:管理費用——租賃費(根據(jù)費用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實際繳納的租金部分)
2、預付租金后因減免房租收到退還時:
借:銀行存款
貸:預付賬款——租賃費
疫情房租減免,通過“預付賬款——租賃費”等科目進行核算。
租賃,是指通過簽訂資產出讓合同的方式,使用資產的一方通過支付租金,向出讓資產的一方取得資產使用權的一種交易行為。租賃是以商品形態(tài)與貨幣形態(tài)相結合提供的信用活動,出租人在向企業(yè)出租資產的同時,解決了企業(yè)的資金需求,具有信用和貿易雙重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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