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與供應商都是一般納稅人。
供應商A公司出上月賬單金額為80萬元(也就是按供應商賬單我公司需要付A公司80萬貨款)。
事實上因為上月中供應商調(diào)價,按照實際單價,我公司應付供應商公司上月的貨款為40萬元。
供應商說他們的出賬單不能更改,我公司必需按80萬支付給A公司,A公司給我們開80萬專票。多的40萬供應商跟我公司再簽個合同退給我們。
1、請問這退回的40萬應該簽什么合同?
2、我公司怎么就這40萬做賬務處理?
3、我公司需要給A公司開票嗎?怎么開?
4年前 · 發(fā)起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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