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潤公司屬增值稅般納稅人 ,2020年發(fā)生的與某項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相關的業(yè) 務如下:5月1日支付1000萬元購入D公司股票(普通股) 1000萬股,另支付交易費用5萬元,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增值稅稅領3000元。
5月8日D公司宣告2019年度分紅方案,每10股支付現(xiàn)金股利1元(稅后):按分紅方案,博潤公司計算確定應分得的現(xiàn)金股利100萬元;膠權登日為6月30日,除權除息日為7月1日;5月31日,D股票公允價值為1000萬元;6月10日,為滿足流動性資金需求,博潤公司將D公司股票次性出售 ,收到出 售價款凈額1200萬元;除上述條件外,不考慮其他因素。備注:股權登記日是指董事會規(guī)定的登記有權領取股利的股東名單的截止日期,即在這-天收盤時對應股份持有者享有本次分紅權益。計算:1.出售時博潤公司需要確認的“投資收益"金額,列出詳細計算過程并對參與計算的數(shù)字做出必要解釋。2.此次投壹共計為博潤公司帶來的投資收益總額,列出詳細計算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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