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稅權是在某些特定情況下納稅人的稅基難以準確核定時,稅務機關可以按照一定的方法估算其稅基,或直接估算其稅額的權力。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可知,納稅人發(fā)生法律中所規(guī)定的情形時,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稅務機關通過估稅權的實現(xiàn),有利于國家及地方稅務機關對納稅人不同納稅客體的征收管理,避免納稅人因隱瞞納稅客體的真實信息以逃稅的行為,有助于保障政府運行中稅收收入的穩(wěn)定性以及市場經(jīng)濟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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