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或有事項會計政策的建議如下:
1、關于或有負債:應收票據貼現,會計制度中增設“應收票據貼現”賬戶,期末將其余額作為“應收票據”項目的備抵項目在資產負債表中予以列示;產品質量擔保,從產品銷售費用中計提產品質量保證金;對于信用擔保、待決訴訟和其他未定的欠交款項,如果金額不易確定,通過賬戶核算確有困難時,必須作為補充資料在資產負債表、財務狀況變動表中說明它們的性質、可能延續(xù)的時間和估計的數額,以提高會計信息的實用性,方便信息使用者分析參考,防止決策失誤。
2、關于或有損失:將可能性較大的或有損失納入會計核算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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