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賬款是企業(yè)預先支付給供應商的貨款或服務費,用于購買商品、接受勞務等經營活動,核算范圍嚴格限定為經營活動產生的預付款項,屬于企業(yè)的流動資產。其核心核算內容包括款項支付、商品/勞務接收、差額調整三個環(huán)節(jié),需與“其他應收款”嚴格區(qū)分。
示例:
某奶茶店為租賃新店鋪預付房東半年租金6萬元,同時為采購茶葉預付供應商定金3萬元。這兩筆款項均通過“預付賬款”科目核算,待實際使用店鋪或收到茶葉后再沖銷。
企業(yè)應當設置“預付賬款”科目核算預付賬款的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該科目屬于資產類科目,借增貸減,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yè)預付的款項;期末如為貸方余額,反映企業(yè)尚未補付的款項。
適用預付賬款科目核算的情形:
緊俏商品預付定金(如中秋月餅原料預付款);
設備定制需提前支付部分款項;
預付房租、廣告費、設備維修費等(如奶茶店預付半年店租6萬元);
工程建設預付款(施工方預收工程款);
按受益期分攤(如預付6個月房租,每月確認1萬元費用)。
收貨價值小于預付款時,差額應退回。
預付賬款賬務處理
向供應單位預付款項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等
收到所購物資和結算發(fā)票
借:材料采購/原材料/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預付賬款
預付貨款與所需支付款項有差額:
當預付貨款小于采購貨物所需支付的款項時,應將不足部分補付: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等
當預付貨款大于采購貨物所需支付的
款項時,收回多余款項:
借:銀行存款等
貸:預付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