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攤銷是指將無形資產的成本在其預計使用壽命內系統(tǒng)分攤的過程,其本質是將無形資產的歷史成本轉化為各期費用,以匹配資產消耗與受益期間的關系。攤銷僅適用于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如專利權、商標權),使用壽命不確定的資產(如永久性商標)不進行攤銷,但需每年減值測試。
攤銷范圍與確認條件:什么資產需攤銷?
1.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必須攤銷
法律或合同限定壽命:例如,某藥企購入20年期的藥品專利權,成本1200萬元,需在20年內分攤。
無明確壽命但可合理預估:如企業(yè)獨家配方技術,經評估預計經濟受益期為8年,則按此期限攤銷。
初級會計考點提示:土地使用權若為70年使用權,攤銷期不得超過剩余使用年限。
2.三類禁止攤銷的特殊資產
使用壽命不確定資產:如某飲料品牌的馳名商標,因其價值無期限限制,僅需年度減值測試,不計提攤銷。
自創(chuàng)商譽:因成本無法可靠計量,不得確認為資產,更無需攤銷。
已費用化的研發(fā)成果:自行研發(fā)技術若前期支出已稅前扣除,即使后續(xù)取得專利,也不得重新資本化攤銷。
3.攤銷的起始與終止時間規(guī)則
起算點: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的當月開始攤銷(如3月15日投入使用,3月即計提攤銷)。
終止點:處置或報廢的當月不再攤銷(如8月10日出售專利,8月不計提攤銷)。
案例對比:
A公司外購軟件使用權5年,成本60萬元→需按月攤銷(60萬÷5年÷12月=1萬元/月)。
B公司自創(chuàng)品牌“綠源”,評估為無限壽命→不攤銷,但年末需測試減值。
無形資產攤銷方法
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提攤銷,自投入使用月份的當月起開始計提攤銷,自停止使用月份的當月起停止計提攤銷。
無形資產最低攤銷年限
1.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
2.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guī)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guī)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3.外購商譽的支出,在企業(yè)整體轉讓或者清算時,準予扣除。